那时候,他是最顽劣的孩子。
雷锋同志走出门,好事做了一火车。而他呢,刚好相反,坏事干了一路。上学路上,弄坏了人家农民伯伯农田里抽水的水泵。放学路上,烧掉了人家千辛万苦刚堆好的草垛。人家种的甘蔗,他先去尝鲜。劣迹斑斑,他是远近闻名的混小子。学校里更不是省油的灯,他曾用打火机烧破我扎在马尾辫上的红纱巾,还剪掉过同班女生的头发,种种坏事,数不胜数,班主任每次都能统计出一大堆。学校好多次都要开除他,每次都是他老妈的眼泪才帮他求下了情,让他差不多读到了初二。后来,好像犯了什么事,就没读了,几十年了,也记不太清了。虽顽劣,但他还是挺聪明的。很有些头脑,轻易不读书,一读就能考个好分数。他口才也不错,侃大山的本事也不小,还富有些幽默感,也算有点小才吧。
很多年过去,只听说他混迹江湖,进去过几次,但出来依旧风光,还娶了漂亮老婆,有了儿子。置了房产。一直也没见过他,其实,就算见到,也不认识了。不过,那时的坏小子挺丑的,矮个子,黑皮肤,还少年白发。
没有消息是最好的消息。这句话颇有道理。
消息还是传来了,而且是确认了的。上周,他杀人了。在一家茶楼。杀了老婆的情人。其实,他从里面才出来没多少日子。
于他,也许一切都有了了断。
可是,为他操劳一生的白发老娘呢?体弱多病的孩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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